各附属医院、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19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部门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办法(试行)》重医大文〔2019〕120号文件精神(见人事处网页),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附件1)的要求开展工作,将以下材料分部门统一收齐审核后按照各教学单位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1)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教学单位提供:1.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2.XXX分小组201 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总结报告;3.重庆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存档记录单。
教师个人提供:详见方案附件1
联系人:童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8485444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rar
附件2:申请人用户手册.docx
人事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