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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举办2019年青年学者(引进人才)论坛的通知

2019年07月10日 16:23  点击:[]

各学院:

   为着力实施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助推人才引进工作,汇聚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为学校和各学院精准引才提供契机,搭建平台,经2019年7月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举办“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青年学者(引进人才)论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

    2019年10月23日-24日

    二、形式、内容、地点

    主论坛:由校人事处承办,包括开幕式、人才政策宣传、签约仪式、颁发人才证、引进人才代表发言等内容,地点暂定学校国际学术会议厅。

    分论坛:由各学院承办,包括学术讲座、交流,人才对接、考核、洽谈等内容,地点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论坛支持

本次论坛不收取注册费用,对部分优秀人才提供学术讲座费用。学校为邀请参会的青年学者(引进人才)按经济舱标准(高铁二等座标准)实报实销往返国际和国内旅费,并统一提供会议期间的免费食宿和接送服务。

四、日程计划 

   

   

10月22日全天

全天报到

10月23日上午

主论坛

开幕式

引才政策宣讲、签约仪式、颁发人才证、

引进人才代表发言等

参观校史馆

10月23日下午

分论坛

学术报告、学术交流、人才考核与洽谈等

10月24日全天

各学院可根据需要,安排人才洽谈、交流、离渝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积极对接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本次论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拓宽宣传途径及范围,主动出击联络人才。各学院收到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筛选参会人员,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出邀请,进一步对接落实。

(二)邀请对象

1.“四青”人才或达到相应及以上水平的青年拔尖人才;

2.年龄在45岁以下,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博士后、国(境)外助理教授、副教授及以上的优秀青年学者;

3.年龄在36岁以下,具有扎实科研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4.取得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有一定的临床技术水平,在临床工作方面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优秀临床人才。

5.达到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三)邀请人数要求

院系

合计不低于(人)

海外人才不低于(人)

国内人才不低于(人)

第一临床学院

6

2

4

第二临床学院

6

2

4

儿科学院

6

2

4

口腔医学院

4

1

3

基础医学院

4

1

3

药学院

4

1

3

检验医学院

4

1

3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3

1

2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3

1

2

生命科学研究院

3

1

2

中医药学院

3

——

——

医学信息学院

2

——

——

其他院系

鼓励未分配指标的院系积极增设分论坛,邀请意向人才参加

   (四)明确分论坛联系人、负责人

举办分论坛的各学院,须确定分论坛联系人及负责人、联系方式、邮箱,以及论坛承办学院简介等信息,并于 2019 年 7 月15日前将分论坛举办回执表(见后)报送校人事处。

(五)分论坛方案制定

举办分论坛的各学院,应根据邀请人员情况,做好分论坛具体方案,包括具体邀请人员、举办地点、主要内容、具体安排等,并于10月7日前将分论坛方案报送校人事处。

校人事处联系人:吕艳伟  王霞

联系电话:68480072   邮箱:hrd@cqm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见后续通知。

人事处

                           2019年7月10日

  分论坛举办回执表

 

 

分论坛负责人

 

论坛指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及邮箱

 

分论坛承办学院简介

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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