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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26日 09:10  点击:[]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的通知》(重医大20223)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就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12月在编在职人员2023年12月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同志可不参加考核非在编人员考核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线上填报和线下民主评议相结合。因二级单位(部门)优秀指标尚未确定,请广大教职工在寒假中完成线上填报,路径为“校园网-信息门户-年度考核”,春季开学后各二级单位(部门)再开展线下民主评议。线下民主评议完成后,科室(教研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在网上填写评语和拟定考核等次

线上填报不含附属医院教编人员,学校处级干部考核按党委组织部通知执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校本部二级单位

1.年度考核报告纸质件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件和电子版)

教职工网上填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完成后,从网上下载打印,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EXCEL)电子版统一命名为:部门名称+2023年年度考核汇总表。

3.年度考核明细表(电子版)

教职工网上填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完成后,导出数据。只报送电子版EXCEL)。电子版统一命名为:部门名称+2023年年度考核明细。

4.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件)

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采取线上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年度考核使用指南”。学校审定考核等次后,部门打印个人打印,被考核人签名(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加盖部门公章后报人事处存档A4纸双面打印)。因人事档案管理需要,个人签名时请务必写上年月日。各部门在报送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顺序依次提交

二)附属医院

1.考核情况报告(纸质件);

2.教编考核人员花名册(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1.新进人员考核。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号)规定:初次就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科室(教研室)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在“部门考核意见”栏填写评语。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交二级单位和考核工作小组集体评议的会议纪要、考核人员存在考核办法规定的“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支撑材料等全套资料。

4.考核人员名单已导入年度考核系统,不在名单内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参加在编职工考核,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

5.请认真阅读《年度考核使用指南》,填报时务必确认考核年度为2023

6.各部门设置部门负责人账号和人事经办人账号各一个,部门负责人账号可以设置年度考核科室负责人的审核权限,人事经办人账号可以查看和导出考核汇总表。

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年度工作的全面总结和检查,请各二级单位(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对考核“走过场”,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结果,并重新进行考核。


附件1.年度考核使用指南

2.年度考核报告(参考模板)

3.附属医院教编人员考核花名册

附件.rar


人事处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8485122

人事系统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15388210190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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