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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14日 10:58  点击:[]

各博士后招聘单位、各在读博士生、各博士生导师: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鼓励采用“定向招收培养”方式与在读博士签订毕业进站协议,市博管办给予设站单位一定经费资助,用于协议进站博士科研补助、学费、生活补贴等。其中,3年期资助标准为3万元/人(每年1万元);2年期为2万元/人(每年1万元);1年期为1.5万元/人。

二、申报事宜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国内外在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3.已有意向合作导师,且意向合作导师同意招聘。

(二)申报材料

1.《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1份。特别说明:①须提交至院系研究生管理机构签字盖章;②再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签字盖章。

2.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支撑材料。可以是论文收录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3.《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特别注意:乙方填写处应填写完毕。

(三)资料提交时间节点

1.第一季度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24-28日;

2.第二季度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21-23日;

3.第三季度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9月20-22日;

4.第四季度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12月20-22日。

特别注意:其他时间不接收材料。

(四)提交方式

1.我校在读博士将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学校人事处(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203室)。

2.外校在读博士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1475@cqmu.edu.cn,邮件标题:姓名-毕业院校-连续培养。

若重庆市博管办有其他规定,再另行通知。

 附件1.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申请表.docx

 附件2.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pdf

联系人:杜老师、彭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6390/023-6848007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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