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统计和职称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通过评审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办理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2013年晋升及初定职称的人员。
二、办证程序及要求
办证人员需交近期、正面、免冠、冲洗、清晰的小2寸照片1张(无头饰、额头、耳朵、眉毛等不能被头发盖住,五官要露出来,不能带项链、耳环等饰物),由所在部门收集并汇总填写《重庆市 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发证登记花名册》和excel版本电子文档 ,于3月21日报校人事处并领取空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索取证书编码,各附属医院卫生职称只报教编人员。
三、证书的补发
(一)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遗失。由证书遗失人持经过学校盖章的补办证书的申请书、声明该证书作废的市级报纸原件、该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时所填写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
(二)评审取得的资格证书遗失。由证书遗失人持经过学校盖章的补办证书申请书、声明该证书作废的市级报纸原件和《任职资格通知》按照证书发放权限向市级主管部门申办。
附件:《重庆市 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发证登记花名册》.xls
人事处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