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校内津补贴已于7日按原标准发放,现就广大教职工关心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告:
1、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报上级部门待批,2013年1月校内津补贴暂按2012年标准发放,待绩效方案批准后再按新标准补发。
2、凡职称、职务、岗位聘任等发生变化的同志,其变化后的津贴在兑现绩效工资时一并补发。
3、获得绩效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绩效奖励发放方式待本人申请、院系汇总上报后在2013年1月另行发放。
特此通告
人事处 财务处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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