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就2012年教职工和部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和部门年度考核的范围、内容等按照重医大〔2006〕107号文件执行(见人事处网页)。
二、各院、系、部、处的工作情况需在全校年度工作总结会上汇报,并接受民主测评。
三、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按重医大党文〔2011〕186号文件执行。
四、考核等次的划分及结果的使用: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教职工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附属医院面上的考核办法参照执行。
六、上报材料
1、部门考核情况报告(包括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人数、合格人数以及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未确定考核等次人数等);
2、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一,需同时上报电子版);
3、个人年度考核表(附件二,B5纸双面打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部门应将年度考核结果告知本人,若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组织提出申诉;若本人未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则“被考核人意见”视为同意组织考核意见。
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及各部门年度工作的全面总结和检查,务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职工和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相关考核材料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处级干部的个人年度考核表交组织部。
附件一: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二:个人年度考核表.doc
人事处 组织部
201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