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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11月04日 14:41  点击:[]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为规范管理,提升编外聘用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2021年校党委常委会第36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福利待遇的提升

(一)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管理、工勤人员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未缴纳的人员自2022年1月起按照学校确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标准缴纳,经费渠道与工资支付渠道保持一致。

(二)自2022年1月起,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管理、部分工勤人员、全职助理,与在编职工享受同等节假日和生日工会福利待遇。

(三)自2022年1月起,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管理、部分工勤人员、全职助理,与在编职工享受同等教工餐补贴。

二、各类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一)管理人员的聘用与分配

党政管理部门编外人员和教学科研机构管理岗位编外人员的招聘,学校将依据总量管理原则,结合现有人员情况,统筹编内、编外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无需各部门单独上报用人需求。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教学科研机构实验技术和教学科研岗位编外人员的招聘需求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岗位需求需通过学校招聘系统发布,招聘工作由用工部门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拟聘人员资格条件由用工部门严格把关并报学校备案,人员资格条件与招聘简章要求的条件不一致的,将严肃追究用工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工勤人员及辅导员

工勤岗位人员聘用数量各部门应科学研判规划,人员数量不宜大幅增加。招聘方面其他要求与专业技术人员保持一致。辅导员岗位人员依据上级要求,逐步通过转岗、鼓励进编、自然减员等方式实现人员分流。

(四)劳务协议人员的聘用从严把握

劳务协议人员数量与本部门编外人员总数挂钩,后勤管理处劳务协议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编外人员总数的30%,其他部门不超过20%,有条件的部门倡导逐步清零;生科院和教务处该类人员自然减员后通过社会化服务方式补充;劳务协议人员用工部门不再增加。

三、经费支付

学校不再以经费支出形式将编外人员分为校聘、非校聘两种身份。党政管理部门编外人员和教学科研机构管理岗位编外人员的经费由学校承担,其他编外人员的经费由部门承担,涉及经费调整的自2022年1月起实施。

人事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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