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2026-264)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人员。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二、报考条件

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 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在职在岗;已取得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推荐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统筹好学校专职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人员的报考推荐工作,大力支持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的业务骨干报考。

(二)严格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核实报名信息,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并出具推荐意见。各单位应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推荐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针对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等)或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针对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上述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资格审查表(附件2相应位置签署审查意见。

(三)材料报送要求

经学校思政(或党务部门)审查合格后,各单位或者申请人本人应于522日(周五)前将附件1和附件3(纸质版各1份)、附件2(纸质版2份)报送袁家岗校区南楼B202室,电子版发送邮箱2653020506@qq.com,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报学校审定。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及博士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市教委宣教处(613室)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到招生单位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查阅相关招生信息,及时联系招生单位,确认报考条件、报考专业、报名时间等,以免错过报考时限。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8485444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人员推荐表

2.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2026年重庆医科大学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汇总表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


(附件另行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5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