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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选派人员到学校顶岗锻炼的通知

学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医联体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顶岗锻炼工作方案》(重医大发〔2022〕229号)文件精神,为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不断提升学校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和成长发展提供平台,现就2026年秋季学期选派人员到学校顶岗锻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顶岗锻炼人员主要面向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医联体单位。

(二)选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表现突出,积极进取,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较好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4.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熟悉相关业务,原则上不选派一线技术人员。

二、选派程序

(一)推荐人选

各单位按条件遴选推荐人选,并填报《重庆医科大学顶岗锻炼人员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应推荐人选2名及以上。

(二)确定人选

人事处商请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部门根据岗位需求、人选推荐情况提出选配建议,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三)人员到岗

学校向顶岗锻炼人员所在单位发函,顶岗锻炼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三、管理与保障

用人部门做好顶岗锻炼人员日常培养管理,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一)严格选用时限

1.顶岗锻炼时间为6至12个月。

2.顶岗锻炼期间,若因工作任务变化或特殊情况提前终止顶岗锻炼的,应及时报人事处备案,由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3.顶岗锻炼期满,应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加强涉密管理

对属于涉密岗位的,用人部门指导顶岗锻炼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2),期满后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附件3),并交人事处存档备查。

(三)做好期满鉴定

顶岗锻炼期满,用人部门应在期满前一周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顶岗锻炼人员工作鉴定表》(附件4),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交人事处。

对于顶岗锻炼期间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派单位在干部选任、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岗位晋升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相关待遇

1.顶岗锻炼期间其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由原所在工作单位按相关规定发放。

2.顶岗锻炼人员可按学校职工标准享受工作餐待遇。主城区外且居住在主城区外的人员,顶岗锻炼期间可提供免费住宿(不含物业水电费)。

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市内外出差的,差旅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4.学校为顶岗锻炼人员购买公务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5.年度考核及党组织关系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各选派单位要着眼学校事业发展大局,站在促进学校与学院融合发展的高度,本着培养优秀管理人才的目标,认真开展顶岗锻炼工作,积极推荐合适人选。请于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7:00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邮箱17769416@qq.com,同时将盖章原件报送至校人事处人事科。

各用人部门不得擅自接收未经学校审定的顶岗锻炼人员、抽调和借用人员。对未按规定用人造成相关单位和人员“吃空饷”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68485122。

附件1-4.docx

附件5:2026年秋季学期顶岗锻炼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重庆医科大学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