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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和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2019年01月22日 00:00  点击:[]

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博士: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力度,吸引更多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 年度)》、《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一)第65批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2019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提交带校验码纸质申请书 1 份,经所在流动站审核盖章后,于2019222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特别资助(站前)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申报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规定的研究方向,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11日以后,且须 2019 1 1 日后进站。自2019320日起,申请人登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所需纸质材料装订成 2 册,经所在流动站审核盖章后,于415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特别资助(站中)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申请人须进站满 4 个月,设站单位推荐人数为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人数的 1/10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所需纸质材料装订成 2 册,经所在流动站审核盖章后,于31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一)引进项目

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获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且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填报,全年可随时申报,全国博管办分批次组织评审(学校分批报送材料的时间节点为310日、610日、910日)。

(二)派出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第一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资助经费由国(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2019年度计划资助120人,申请人能够全职在境外工作至少20个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职博士后须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外方接收单位和单位另附说明。申请人于2019120日—3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

(三)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2019年度计划资助100人。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填报,全年可随时申报,全国博管办分批次组织评审(学校分批报送材料的时间节点为310日、610日、910日)。

(四)香江学者计划

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时间为20191月底至320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最新通知请关注中国博士后网站)。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申请人身份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时间为20191月底至320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最新通知请关注中国博士后网站)。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申报时间为201931日至425日。

以上项目更多申报信息详见附件并以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为准。请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信息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按相应项目的申报时间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人:胡老师  王老师   023-68480072   QQ:813874601

附件1: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附件2: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docx

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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