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各院系部处、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暂行规定》(重医大人[2005]2号)、《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重医大 [2010]104号文件精神,见人事处网页),拟开展2019年教职工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推荐工作。
请各院系做好人才培养规划,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文件要求,择优推荐教职工报考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一、请校本部各院系于9月20日(星期四)上午12点前将《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汇总表》(含电子版)报校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附属医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自行审批本院职工研究生报名推荐工作,不再报学校审批,但须于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报送2018年《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录取名册》(含电子版)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报名资格汇总表.xls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录取名册.xls
人事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