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精神,现就做好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思想业务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选派对象应为40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项目费用
1、中央财政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培养费8000元/人/学年,资助的培养费直接拨付接受学校,不足部分由我校补齐。
2、学校报销不超过2000元的住宿费(凭进修学校住宿发票报销)、解决1次往返硬卧火车费。如期完成进修计划回校工作后,报销相关差旅、住宿费用。
三、申报程序
请各院系接此通知后推荐本部门人选1人,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件1份、纸质件3份,详见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件1份、纸质件1份,详见附件3)报学校人事处。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专业、导师以及相关表格等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4月01日—4月10日。
人事处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附件1 2018年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 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3 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