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医大人〔2009〕88号文和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补充文件精神(见人事处网页),对在现岗位上连续两个年度均达到上一级岗位要求(包括岗位分值和研究生培养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调整到高一级岗位。
请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人员填写“岗位调整申报表”,交所在部门核准,由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3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方式:68486444
联 系 人:雷明 丁庆
特此通知
附件:
1.岗位调整申报表.xls
2.升岗条件.docx
人事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