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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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

2019年08月01日 13:10  点击:[]

各附属医院、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6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全市2018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2017年度取得高级职称但未参训的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我校教学、研究序列调训名单待后续市人社局通知。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计划25期8月26-11月17日

地点:重庆渝通宾馆(渝北区红锦大道18号,市交通局旁)。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市财政统一保障,培训期间学员午餐由培训主办方免费提供。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晚餐费用由学员自理,按相关规定报销。

、报名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网络报名,请参培人员登录“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qpx.cc),在“下载专区”下载《全市2018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调训名单》,通过“姓名”或“单位(区县)名称”查询每个人员的具体参训时间和地点。根据查询结果,登录“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qpx.cc)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

报名截止时间:8月13日。

五、工作要求

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是我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项目,是强化各类专技人员职业道德、加强党风、作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确保人员参加培训。各参训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培训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8月1日



 附件:关于对2018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6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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