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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的通知

2020年06月15日 17:01  点击:[]

各附属医院、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0〕2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人发〔2019〕23号)精神,现将2020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择优申报,讲座教授、青年学者推荐各1名。对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线人才,可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传染病防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两类单列推荐1名。

二、选聘条件

按照渝教人发〔2019〕2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一)讲座教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同行公认的成就。

3.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等学校工作1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按任务折算达到相应工作量。

(二)青年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受聘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三)对于海外引进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人才、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四)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市级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市内高校人选,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规划,健全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要积极对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重庆英才计划等人才(计划)项目,统筹做好巴渝学者选聘工作,发挥好项目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科研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聚焦“一流学科”“高水平专业”和对接产业紧密学科专业,重点向一流学科、骨干专业和科研创新平台倾斜,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加大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院所交流合作力度,加大海外高水平专家选聘和青年人才梯队培育力度。

(三)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选聘,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请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5:00前将附件《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申报人选业绩情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加盖二级党组织及学院公章)报学校人事处512室。由于时间紧张,请通知申报人可按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以便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后及时上报。联系人:张老师 68486390

附件1 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申报人选业绩情况表.xlsx 

附件2 申报材料.docx

人事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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