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教职工报考2021级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09月01日 14:38  点击:[]

各附属医院、各院系部处、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职工的学历学位层次,多渠道培养人才,拟开展2021年教职工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推荐工作。请各院系做好人才培养规划,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按需选派、学用一致”的原则,择优推荐教职工报考国内外(可报考外校)知名高校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报名时需在校实际工作满2年以上。

二、资助措施

(一)校本部

1.对在国内其他高校攻读学历学位的教职工,在学制内学校给予一定的住宿补助:市外1500元/年,市内800元/年;到市外脱产学习的教职工,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学校的交通费。所需经费由教职工所在二级部门解决。

2.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其间的考核、薪酬发放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临床学院

各临床学院职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期间的资助措施、考核与薪酬发放,由各临床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校本部

请校本部各院系于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将《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汇总表》(含电子版)报校人事处师资科。

(二)临床学院

各临床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仍自行审批本院职工研究生报名推荐工作,不再报学校审批,但须于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报送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录取名册》(含电子版)备案。

联系人:童作秀,联系电话:68485444

电子邮箱:42942786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录取名册.xls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报名资格汇总表.xls

校人事处

2020年9月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