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学校各直属单位、处(室、院、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目标及过程管理,提高留学效益,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文〔2019〕214号)相关规定,各二级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派出在外管理和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留学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积极开展回国留学人员成果汇报会。现将2020年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成果汇报会的通知如下:
一、汇报会须面向本单位全体人员发布通知,并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二、汇报会参会人员须达30人以上,其中本单位已录取但未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参会。邀请3名及以上专家担任评审(有1年及以上出国经历,正高职称),对汇报人员的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留学效果评价获得“优秀”等次须有2/3以上的专家投“优秀”票;获得“良好”等次须有2/3以上的专家投“良好”或“优秀”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依此类推。
对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兑现资助经费;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资助经费减半;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留学人员应退还学校的全部资助经费。
三、汇报内容包括:
1.国外进修主要内容;
2.收获及成果;
3.回国后的工作目标、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
四、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开展已回国留学人员2020年成果汇报会,并于11月13日将以下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1. 留学回国人员汇报会情况报告(包含特殊情况汇报等)
2.《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效果评价表》(评审专家签字、单位盖章、附件2);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汇报表》(附件3);
4.汇报会照片。
以上材料1-3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4报送电子版。人事处审核报送材料合格后,将通知各二级单位兑现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资助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留学回国人员汇报会情况报告(包含特殊情况汇报等)—模板.docx
附件2 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效果评价表.xlsx
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汇报表.doc
人事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