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1年7-12月到龄女性高级专家和女性处级干部选择退休年龄的通知

2021年05月14日 17:32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人事处网页-规章制度-其它)中“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仅限国家岗位聘用在五、六级职员岗位)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退休”之规定,请2021年7-12月期间年满55周岁并符合组通字〔2015〕1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人员,填写《知情同意书》(附后),于5月24日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知情同意书.docx



人事处               

2021年5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