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招收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培养质量,加强学术指导,增进学术交流,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19〕14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进入重庆医科大学各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含联合招收博士后,以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时间为准,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工作态度、研究进展、科研能力等综合表现进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
各博士后招收单位可独立或联合组织开展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以中期考核的形式,开展实质性的学术交流,为博士后研究工作提供学术指导、切实有效的建议和帮助。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作为后续博士后日常资助发放、延期出站、限期出站、退站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宜
(一)中期考核专家组应由博士后招收单位组织5名及以上的博士生导师、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40%)组成。
(二)各博士后招收单位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并将《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盖章纸质版1份(见附件2)提交至人事处(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203室)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x
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彭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68486390、6848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