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医大文〔2019〕218号)(见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s://rsc.cqmu.edu.cn/info/1051/1967.htm)第七条要求,各部门每年12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统计表》(附件4)报学校人事处。
请校本部各二级单位按文件要求,在12月30日前提交签字盖章齐全的2021年年度统计表纸质件1份(含电子版)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童作秀,联系电话:68485444,电子邮箱:429427860@qq.com
专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