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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编外教职工上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和调整代扣金额的工作通知

2021年12月08日 09:35  点击:[]

广大编外教职工、博士后、待编引进人才: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学校于2021年5月完成了社会保险年度工资申报工作,并依据申报的数据上调了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现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基数调整及代扣补扣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驶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编外教职工、博士后、待编引进人才。

二、调整与补扣

(一)社保调整与补扣

1.社会保险起缴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人员,自2021年1月起执行上调后的新社保基数标准,并于下次发放工资时补扣2021年1月至今的社保新老代扣数的差额。此后按照新标准正常代扣。

2.社会保险起缴时间为2021年1月—5月的人员,自起缴当月执行上调后的社会保险新基数标准,并于下次发放工资时补扣起缴当月至今的新老代扣数的差额。此后按照新标准正常代扣。

3.社会保险起缴时间为2021年6月以后的人员:根据社保政策要求,需要上调社保基数的人员,自起缴当月执行上调后的新社保基数标准,并于发放下次工资时补扣起缴当月至今的社保新老代扣数的差额,此后按照新基数标准正常代扣。已按照上调后的社保基数标准执行的人员,不涉及补扣。

(二)公积金调整

上调后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标准自2022年1月起执行。

三、其他

(一)社会保险年度工资申报工作开展当月(即2021年5月)在岗,2021年6月及其以后离职的人员,需要补扣的社保新老代扣数差额按下列方式办理:1.转为编内人员的,在现有工资待遇中一次性补扣;2.未进编人员,由相关部门通知本人交给学校财务处或飞驶特公司。

(二)近2个月工资有所调整属正常变动,教职工可通过下列途径查询本人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明细。

1.工资查询: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微信搜索“人才服务”进行实名认证,可查询工资发放明细;博士后、待编引进人才通过学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变化。

2.社会保险查询:下载“重庆人社”APP,登录可查询每月社保缴纳明细、打印个人参保证明等。

3.住房公积金查询: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可查询每月公积金缴纳明细、公积金提取等事宜。

咨询电话:68486444    联系人:陈老师

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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