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为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整体上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教师聘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2﹞156号,附件1)。
二、聘任类型
(一)专任教师
1.学校教学编制或与学校签订一年以上人事聘用合同人员中,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学校新进教学编制人员中,聘任在教学科研岗、辅导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卫生编制人员或与临床学院签订一年以上人事聘用合同人员中,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其他教师
1.行业教师:卫生编制人员或与临床学院签订一年以上人事聘用合同人员中,承担教学工作,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返聘教师:由学校聘任的校内、外退休教师。
3.兼职教师:由学校聘任为兼职教授(副教授)、兼职教师的人员。
4.外籍教师:由学校聘任、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聘任条件
(一)聘任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评价良好;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存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失范情形;
2.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4.发生学术不端等行为,在影响期内的;
5.其他规定不得聘任的情形。
(三)专任教师聘任还需满足,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年度教师聘任的申报、审核及评审均通过学校“教师聘任申报系统”完成,聘任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一)本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从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医德医风、个人廉洁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并于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教师聘任系统提交聘任申请,完成“申报”环节的操作。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
(二)二级单位审核
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精神,教师聘任工作小组按学院组建。教师聘任工作小组实行备案制度,小组成员不得低于5人,各二级单位自行发文,如有调整,上报备案即可。
二级部门于2022年8月20日前通过系统审查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二级单位(部门)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进行审核。学校教师聘任工作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三)材料公示
二级单位将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员的《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报送材料
各二级部门于2022年9月1日前将下列材料提交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名册(附件5),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纸质件需经办人员、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二级部门材料审核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员信息填报的规范、准确、完整,确保上报的上述内容与系统申报信息一致。
(五)学校教师聘任工作组审定及结果公示
五、其他
(一)聘任权限
专任教师由重庆医科大学批准聘任,其他教师由二级单位按照相应程序批准聘任。
(二)学校、二级单位和获聘教师须签订聘任合同。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获聘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考核标准以学校办法和聘任合同为依据。
(三)学校建立专任教师信息库,与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同步更新,获聘专任教师实行动态调整,是申报各级各类人才、教学项目的必备条件。
(四)自2022年起,原则上学校将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教师聘任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二)个人申报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已聘任的取消聘任结果。
(三)申报人员教师聘任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对违反聘任工作纪律的评委,对违反聘任政策规定、不坚持程序的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陈秋霞胡美云 68485444
系统保障:贺金凤13308356550(技术支持)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2﹞156号)
2.教师聘任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3.教师聘任系统操作指南
4.重庆医科大学院系教师聘任工作小组及联系方式
5.重庆医科大学教师聘任名册(样表)
(附件详见OA)
重庆医科大学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