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进入学科组评议环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已通过各职称评审小组推荐或评审及学校资格审核申报人员(https://rsc.cqmu.edu.cn/info/1032/2787.htm)中下列三类人员:
(一)基本条件中,通过特别推荐渠道申报职称,可适当放宽的第一类人员(教学、科研、医疗、药学、医技、护理等业务能力特别突出者)需参加学科组答辩;
(二)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按破格条件申报的人员。
二、答辩方式及要求
(一)答辩方式:进行3分钟以内的现场答辩。
(二)答辩要求:答辩人员需说明答辩原因(见以上三类)及工作实绩。如按特别推荐渠道申报人员需说明未达到申报业绩条件以及特别突出的业务能力及成果;按破格条件申报人员需说明达到的破格申报业绩条件;申报教授职称人员需重点阐述本人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业绩成果。
三、答辩时间
时间 |
类别 |
地点 |
2022年10月26日下午2:30 |
护理学学科组 |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药学学科组 |
2022年10月27日 (8:30—17:30) |
临床医学学科组 |
2022年10月27日上午8:30 |
基础医学学科组 |
临床检验医学学科组 |
2022年10月27日下午2:30 |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组 |
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和管理学联合学科组 |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答辩人员,原则上须到场答辩;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院系为单位于10月24日前书面申请(负责人签字盖章)视频答辩。
(二)请各单位自行核实答辩人员在会前14天内是否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或是否与境外来渝返渝、确诊或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等可能传播新冠肺炎病毒人员有过接触。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8485122
校人事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