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部门及时通知到本部门教师,学员可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smartedu.cn)参加“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学习。学习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学习;2023年1月5日-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课程学习。要求在职在岗教师都应参加学习,做到应学尽学。
请各二级部门于2023年3月8日前将《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纸质件一份,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含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53020506@qq.com)
联系人:蔡文波,联系电话:6848544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2.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合格人员名单
3.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2.0(附件详见OA)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