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1〕216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确定和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确定、确认程序
本次职称考核确定、确认均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称确定、确认系统”完成。为保证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实施,请各部门认真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职称考核确定、确认工作。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学校主页:http://www.cqmu.edu.cn/,信息门户-推荐应用-人事系统-职称确定/职称确认)于3月26日前完善相关内容,提交申报。
请仔细核对填报数据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完整,若经确认提交所在院系,则视为“已知晓所提交数据并确认无误”。
(二)院系审核
各院系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确定、确认指导工作,须认真审查、核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准确、齐备,完整。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或上传PDF格式材料不清楚的,各院系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不清楚、不完整、相关材料不一致,产生不良影响的,后果自负。对不按时提交完善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公示
各院系将申报人员的《重庆医科大学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呈报表》《重庆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在本院系公开场所、办公系统或学校统一信息门户网上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方能签署意见上报。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职称考核确定
1.《重庆医科大学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系统自动生成、各临床学院发文后提交);
2.《重庆医科大学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称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须负责人签字盖章);
3.《查档情况表》(附件2、校本部各院系提交原件);
4.本单位代拟的职称资格文件(附件3、各临床学院提交)。
(二)职称确认
1.《重庆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一式2份(系统自动生成);
2.《重庆医科大学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须负责人签字盖章);
3.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文件(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盖章);
4.本单位代拟的职称资格文件(各临床学院提交);
5.其他个人材料。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确定和确认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三、纪律要求
申请人、所在院系(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参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中“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对已经考核确定、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按规定撤销。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8485444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考核确定、确认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2.查档情况表(需要认定入编前工作经历的申报中级职称的硕士人员、劳动合同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必填)
3.本单位代拟的职称资格文件(各临床学院填写)
4.重庆医科大学人事系统职称确定、确认操作指南
(附件详见OA)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