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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23日 11:27  点击:[]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医大发〔2021〕317号,网址:https://rsc.cqmu.edu.cn/info/1053/2678.htm)精神,现将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部门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具体条件、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在“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查阅。

二、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四、网上报名及材料清单

申请人于2023年5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请各二级部门于2023年5月8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204室,具体材料如下:

(一)《二级部门推荐报告》电子版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件1份。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电子版及纸质件1份。

(三)《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及纸质件1份,表头填写内容(详见附件2),推荐意见由各二级部门填写,学校盖章。

(四)《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件1份。应列明工作年限及是否优先推荐,并填写不超过500字的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按照推荐顺序将所有推荐意见放在一个word文档中。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及复印件1份,由二级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钉装订,须加盖骑缝章)。

(六)《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西部项目申报人员名册》(附件4)电子版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件1份。

请将每人的申请材料按留学基金委要求的顺序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装订,不要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各二级部门要对申请人上报材料认真审核,保证《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一致,保证材料齐全、规范。

五、注意事项

(一)外语合格条件认定。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二)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申请人应认真查阅“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45)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如: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士卡罗林斯卡医学院不接受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申请,只接受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进修。

)留学资格有效期2023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间。

)留学受理机构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邀请函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拟留学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国外导师签字,原则上应为无条件邀请函,应包含留学人员基本信息、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工作语言等核心要素。

)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申报意向摸底调查。请各二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和条件,做好选派规划,对拟申报项目的人员及学科领域进行摸底汇总(附件4),56日前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

)认真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各二级部门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确保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符合要求,尤其注意核查申请人所提供邀请函的真实性、邀请函内容是否缺失、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人近2年是否已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近5年有被录取但未派出且未办理放弃手续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淘汰处理。

)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坚持建档立卡工作各二级部门应合理安排录取人员的工作或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及谈话,对录取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加强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安全留学、成功留学。另外,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延期、不得更改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各二级部门应做好拟推荐人的工作安排,确保派出率。同时,请各二级部门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从2018年1月1日起,指导和要求西部项目派出人员(含往年录取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附件5),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于每年6月30日、12月2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本院系上、下半年建档立卡情况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

)加强回国考核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校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二级部门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学校留学评价报告、为本部门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进行跟踪评估。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68485444 邮箱:2653020506@qq.com

附件: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填写内容

      3.单位推荐意见填写模板

      4.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西部项目申报人员名册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

 附件1-5.rar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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