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1〕201号)精神,拟开展教职工报考2024年研究生(含教育部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及本专科学历学位入学考试报名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类别
(一)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即教育部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华中科技大学是我校的对口支援高校,为确保对口支援定向培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凡申请报考人员遵循以下原则:
1.专项计划不能与其他类型的学历学位教育同时报考,在学校同意推荐报考的情况下,自行关注支援高校官网,按官网要求务必参加当年研究生网上报名、入学考试、面试等各个环节,录取后与学校及支援高校签订相关协议,不能放弃考试和录取机会。
2.我校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原则上不同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对口支援专项。
华中科技大学对口支援研究生就读要求全日制,毕业要求高,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
(二)其他
除报考对口支援高校之外,我校教职工可报考其他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其中学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原则上在本校攻读,市内学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原则上在市内学校攻读。
二、总体要求
(一)推荐原则
各二级单位应遵循“按需选派、学用一致”的原则,按工作和学科建设需要,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培养,择优推荐教职工报考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含教育部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及国内本专科学历学位教育。同时要保证单位内部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期间,各项工作可以正常运转。
(二)推荐指标
各学院(含研究机构、教辅部门)同一年度教职工国内访学、出国留学、攻读研究生一并统筹安排,确保教职工在岗率不低于80%;各职能部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推荐2人及以上报考在职攻读学历学位。
(三)报考原则
报考人员应以工作需要为主,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以在职、业余、就近为主。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校本部
请各二级单位于8月30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附件1,纸质件2份)、《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学历学位教育汇总》(附件2,纸质件及电子版各1份,需分管校领导签字)报校人事处204室。
(二)临床学院
1.“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报送时间及材料按“(一)校本部”要求办理。
2.各临床学院除对口支援专项外,自行审批本院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的报名推荐工作,不再报学校审批,但须于9月25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报送2023年《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报考学历学位教育录取名册(附属医院填报)》(附件3)电子版备案。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8485444
电子邮箱:265302050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3.rar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