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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22日 16:1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11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2023年计划资助25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四)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六)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七)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八)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及单位审核时间。

  (一)公布岗位: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申报系统中查阅。

  (二)申请人于821日—917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

  (三)申请人于915日前将附件1的签字盖章版提交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203办公室彭老师处。

  (四)学校将于917-920日完成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博士后、博士生管理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做好申报指导、审核工作。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国(境)外项目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11号).doc

       

人事处   

2023818

          (联系人:彭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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