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为加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目标及过程管理,提高留学效益,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1〕317号)相关规定,各二级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派出在外管理和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留学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积极开展回国留学人员成果汇报会。现将2023年(下半年)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成果汇报会的通知如下:
一、汇报会须面向本单位全体人员发布通知,并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二、汇报会面向本单位开展,参会人员中本单位已录取但未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参会。邀请3名及以上专家担任评审(有1年及以上出国经历,正高职称),对汇报人员的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留学效果评价获得“优秀”等次须有2/3以上的专家投“优秀”票;获得“良好”等次须有2/3以上的专家投“良好”或“优秀”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依此类推。
对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兑现资助经费;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资助经费减半;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留学人员应退还学校的全部资助经费。
三、汇报内容
1.国外进修主要内容;
2.收获及成果;
3.回国后的工作目标、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特别提醒
请2023年下半年及以前完成研修已回国没汇报的人员,本次一并完成汇报工作。
五、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开展已回国留学人员2023年(下半年)成果汇报会,并于12月4日(周一)将以下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1. 留学回国人员学术成果汇报会汇报人员名单(单位签字盖章,附件1);
2. 留学回国人员汇报会情况报告(包含特殊情况汇报等,附件2);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效果评价表》(评审专家签字、单位签字盖章,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汇报表》(附件4);
5. 汇报会照片。
以上材料1-4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5报送电子版。人事处审核报送材料合格后,将通知各二级单位兑现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资助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8485444,邮箱:265302050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留学回国人员学术成果汇报会汇报人员名单
2. 留学回国人员汇报会情况报告(包含特殊情况汇报等)—模板
3. 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效果评价表
4. 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汇报表
附件1-4.rar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