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医联体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顶岗锻炼工作方案》(重医大发〔2022〕229号)的要求,为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不断提升学校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干部成长提供平台,现就2024年春季学期选派人员到学校顶岗锻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顶岗锻炼人员主要面向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医联体单位。
(二)选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表现突出,积极进取,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较好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二、选派程序
(一)推荐人选
各附属医院及医联体单位按条件遴选推荐并填报《重庆医科大学顶岗锻炼人员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可推荐人选1-3名,直属附属医院应推荐人选2名及以上。
(二)确定人选
人事处商请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部门根据岗位需求、人选推荐情况提出选配建议,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
(三)人员到岗
学校致函选用顶岗锻炼人员所在单位。顶岗锻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三、管理与保障
用人部门做好顶岗锻炼人员日常培养管理,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一)严格选用时限
1.顶岗锻炼时间一般为6个月。
2.顶岗锻炼期间,若因工作任务变化或特殊情况提前终止顶岗锻炼的,及时报人事处备案,由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3.顶岗锻炼期满,应按时回原单位工作。
(二)加强涉密管理
对属于涉密岗位的,用人部门指导顶岗锻炼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3),期满后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附件4),并交人事处存档备查。
(三)做好期满鉴定
顶岗锻炼期满,用人部门应在期满前一周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顶岗锻炼人员工作鉴定表》(附件2),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交人事处。
对于顶岗锻炼期间表现突出的人员,选送单位在干部选任、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岗位晋升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相关待遇
1.顶岗锻炼期间其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由原所在工作单位按相关规定发放。
2.顶岗锻炼人员可按学校职工标准享受工作餐待遇。主城区外人员,顶岗锻炼期间,可提供免费住宿。
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市内外出差的,差旅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4.为保障顶岗锻炼人员切身利益,学校为顶岗锻炼人员购买公务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5.年度考核及党组织关系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各推荐部门要着眼学校事业发展大局,站在促进学校与学院融合发展的高度,本着培养优秀管理人才的认识,认真开展顶岗锻炼工作,积极推荐合适人选。
各部门于2024年1月10(周三)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校人事处人事科。
未经学校审定,各部门不得擅自接收顶岗锻炼人员或从附属医院抽调、借用人员。对未按规定用人造成相关单位和人员“吃空饷”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电话:02368486444;68485122;
邮箱:404306629@qq.com
附件1-4.docx
2024年上半年顶岗锻炼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重庆医科大学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