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的通知》(重医大发〔2024〕98号)精神(文件已通过OA分发到各部门OA管理员),结合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定期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校本部及各临床学院教编在编在职人员。
二、奖励种类
(一)嘉奖
获得2023年度考核优秀者,纳入嘉奖人选范围,无需个人申报。
(二)记功
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且未获得记功奖励者。由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审核推荐人选,填报《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申报记功奖励汇总表》。
记功当年不再给予嘉奖。
三、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5月30日前,各部门将《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申报记功奖励汇总表》盖章后交人事处204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8485122
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申报记功奖励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