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附属医院:
为加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目标及过程管理,提高留学效益,根据《重庆医科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1〕317号)相关规定,各二级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派出人员在外管理、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留学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积极开展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成果汇报会。现将2024年(下半年)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成果汇报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人员
2024年下半年及以前完成研修已回国未汇报人员。
二、汇报内容
1.国外进修主要内容;
2.收获及成果;
3.回国后的工作目标、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汇报会面向本单位开展,面向本单位全体人员发布通知,参会人员中本单位已录取但未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参会。
需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评审。专家需有1年及以上出国经历,且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留学效果评价获得“优秀”等次须有2/3以上的专家投“优秀”票;获得“良好”等次须有2/3以上的专家投“良好”或“优秀”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依此类推。
五、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兑现资助经费;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资助经费减半;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留学人员应退还学校的全部资助经费。
六、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开展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024年(下半年)成果汇报会,并于11月12日(周二)将以下材料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
1.《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效果评价表》(评审专家签字、单位签字盖章,附件1);
2.《留学回国人员汇报会情况报告》(包含特殊情况汇报等,附件2);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汇报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附件3);
4.汇报会照片。
以上材料1-3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4报送电子版。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报送材料合格后,将通知各二级单位兑现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资助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8485444,邮箱:265302050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效果评价表》
2.《留学回国人员汇报会情况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汇报表》
附件1-3.rar
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