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9〕12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范围与竞聘对象
本项工作启动时在编、在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竞聘条件
本次竞聘严格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9〕1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解答(一)》(见附件1)文件执行,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导向,突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实际贡献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竞聘程序
岗位的申报、审核及评审均通过学校“岗位聘用申报系统”完成,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教学、科研、研究生、奖励荣誉等方面的业绩成果信息将直接从相应的系统提取到岗位聘用申报系统,各申报人员应在学校相应系统完善相关信息。以上信息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审核。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文件要求,结合相关业绩条件,通过岗位聘用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和《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评审表》。申报人选择不超过8项代表性业绩进行填写。
(二)部门审核、推荐
1.资格审核
各二级单位(部门)对本部门申报人员业绩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人员签字、部门盖章的扫描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中,二级单位(部门)党组织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进行审核。
2.材料公示
申报人员的竞聘材料,经二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在本部门公开场所、办公系统或学校信息门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院系岗位聘任评审小组评议、推荐
部门审核及院系评议推荐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将相关竞聘材料(二级部门在系统内下载)于11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件发送邮箱(1415391208@qq.com),纸质件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纸质件需经办人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纸质件包括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重庆医科大学专技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重庆医科大学专技人员岗位聘用评审表及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评审名册(各1份)。
(三)学校审核、评审
1.资格复审
人事处对二级单位(部门)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2.学校评审
学校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评审。
校本部及附属医院教编专业技术人员指标数由学校评审时统一掌握。附属医院卫编推荐人数在岗位指标限额内申报。
(四)结果公示
经学校评审通过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校推荐上报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申报人员岗位聘用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对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评委,对违反岗位聘用政策规定、评审程序违规的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四)岗位聘用工作关系到每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正确理解把握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岗位聘用工作。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陈品一68485114(论文奖励研究报告专利专著)
刘萌萌68486646(自然科学项目和横向项目)
吴 浩68485542(人文项目)
教务处:黄馨莹68485785
研究生院:吴 婧68485368
图书馆:欧 荣 65714662(文献检索)
人事处:李泽榉 唐德翠68486444(政策咨询)
技术支持:贺金凤68630030
特此通知
附件1:专技二级岗申报条件.doc
附件2:2024年二级岗竞聘工作时间安排.docx
附件3:二级岗位竞聘个人申报操作说明书.doc
附件4: 重庆医科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