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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5年1-6月到龄退休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上级要求,2025年1-6月年满60岁的男性、55岁的女性干部、50岁的女性工勤人员,若选择按原法定年龄退休的(60周岁、55周岁、50周岁),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月3日前交人事处(南楼B207室)。申请书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称职务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选择按延迟退休时间退休,具体退休月份见附表1-3。

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8486444  68485122   联系人:赵老师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12月30日  

附表1


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出生时间

改革后退休年龄

改革后退休时间

延迟月数

19651

601个月

20252


1


19652

20253

19653

20254

19654

20255

19655

602个月

20257

2

19656

20258


附表2


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出生时间

改革后退休年龄

改革后退休时间

延迟月数

19701

551个月

20252


1



19702

20253

19703

20254

19704

20255

19705

552个月

20257

2

19706

20258


附表3


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出生时间

改革后退休年龄

改革后退休时间

延迟月数

19751

501个月

20252

1


19752

20253

19753

502个月

20255

2

19754

20256

19755

503个月

20258

3

19756

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