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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选派人员到学校顶岗锻炼的通知

 学校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医联体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顶岗锻炼工作方案》(重医大发〔2022〕229号)的要求,为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能力,为学院、学校储备干部人才,不断提升学校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就2025年春季学期选派人员到学校顶岗锻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顶岗锻炼人员主要面向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及医联体单位

(二选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表现突出,积极进取,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较好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二、选派程序

推荐人选

附属医院及医联体单位按条件遴选推荐并填报《重庆医科大学顶岗锻炼人员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可推荐在编人选1-3名,直属附属医院应推荐在编人选2名及以上2024年秋季顶岗锻炼人员在2025年2月底期满)。

)确定人选

人事处商请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部门根据岗位需求、人选推荐情况提出选配建议,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

)人员到岗

学校顶岗锻炼人员所在单位发函,顶岗锻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管理与保障

用人部门做好顶岗锻炼人员日常培养管理,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严格选用

1.顶岗锻炼时间为6-12个月。

2.顶岗锻炼期间,若因工作任务变化或特殊情况提前终止顶岗锻炼的,及时报人事处备案,由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3.顶岗锻炼期满,应按时回原单位工作。

)加强涉密管理

对属于涉密岗位的,用人部门指导顶岗锻炼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附件3,期满后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附件4并交人事处存档备查

(三做好期满鉴定

顶岗锻炼满,用人部门应在期满一周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顶岗锻炼人员工作鉴定表》(附件2),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交人事处

对于顶岗锻炼期间表现突出的人员选送单位在干部选任、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岗位晋升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相关待遇

1.顶岗锻炼期间其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由原所在工作单位按相关规定发放。

2.顶岗锻炼人员可按学校职工标准享受工作餐待遇。主城区外人员,顶岗锻炼期间,可提供免费住宿。

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市内外出差的,差旅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4.为保障顶岗锻炼人员切身利益,学校为顶岗锻炼人员购买公务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5.年度考核及党组织关系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选送单位要着眼学校事业发展大局,站在促进学校与学院融合发展的高度,本着培养优秀管理人才的认识,认真开展顶岗锻炼工作,积极推荐合适人选。2025年1月8日(周三)下午17:00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校人事处人事科(南楼B207室)。

用人部门不得擅自接收未经学校审定的顶岗锻炼人员抽调借用人员。对未按规定用人造成相关单位和人员“吃空饷”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电话:023-68485122;

邮箱:17769416@qq.com。

 附件1-4.docx

 2025年春季学期顶岗锻炼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重庆医科大学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