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实施效果,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支持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旨在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学校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按照“随时申请、适时评审、择优资助、先到先得”的原则,每年组织3-4次专家评审。
二、工作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信息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为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创造有利条件。
(二)各设站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符合申请条件(详见附件)并有申报意向的人员在10月23日-11月5日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填报,于11月5日前将所需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胡老师 王老师 023-68485122
附件:2018年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引进计划申报通知.rar
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