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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校院两级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现就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须明确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分管院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人员配备表》(附件)。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于3月28日12:00前将工作小组成立文件纸质件、《重庆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人员配备表》签字盖章纸质件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袁家岗校区南楼B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b@cqmu.edu.cn。

2.上述情况,后续如有调整,请于5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学校备案。

3.请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联系人及时实名加入“重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群”,QQ群号:282239375,以便及时沟通联系、落实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老师、陈老师,68480883。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人员配备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