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教职工,经研究,对教职工提供工作(收入)证明流程进行优化:
1、从2015年9月1日起,教职工的工作(收入)证明由其所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各部门将填写好的工作(收入)证明模板和“工作(收入)证明汇总表工作(收入)证明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本)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由人事处审核后打印盖章(个人模板命名方式:时间+姓名+工号;部门证明汇总表命名方式:时间+部门)。
2、集中办理及领取时间:每周周二下午、周四下午。领取时请各部门提交“工作(收入)证明汇总表”纸质件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杨伟伟
指定邮箱:450575428@qq.com
联系电话:68486444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作证明模版(中文参考模板).doc
2.工作(收入)证明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