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重庆市人社局通知,决定开展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工作。因时间紧迫,请各部门抓紧组织相关人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结论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请务必双面打印);
(二)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三张(分别贴在鉴定结论表上);
(三)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人近三年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史资料(复印件须由治疗医院医务处加盖鲜章)。
各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审核申报材料,对审核合格的人员建档装袋,并填写《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申报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1,务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9月12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一)病退鉴定费和体检费由申请人按规定标准于体检当日向医院缴纳。
(二)病退体检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校人事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