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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资助项目、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25日 09:20  点击:[]

各设站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设站单位招收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242号)要求,现将近期博士后申报项目通知如下:

一、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

申请人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进站身份须为全职博士后,进站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11月10日,且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5周岁,其他条件详见文件。每招收1名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二、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资助

申请人为国内外在读博士研究生,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与学校签订连续培养协议且承诺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9年重庆市资助100人,一年期每人资助经费1.5万元、两年期每人资助经费2万元、三年期每人资助经费3万元。

三、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的在职人员;有培养经验,实际指导博士5名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完成科研任务并出站;有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保障能力。2019年重庆市择优设立10个,每个一次性资助经费5万元。

以上项目申报条件详见附件,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积极向在读博士、在站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积极宣传,将申请人申请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含纸质版、电子版)于2019年11月4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王霞   023-68480072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设站单位招收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242号).doc 

 

人事处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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