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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竞聘的通知

2020年03月05日 09:56  点击:[]

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9〕575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聘教授岗位设定

参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对高层次人才的划分标准,结合校内实际,设立 “特聘院士或特聘教授-杰出人才” 、“特聘教授-领军人才”、 “特聘教授-拔尖人才”、 “特聘教授-骨干人才”四个层次特聘教授岗位。

二、岗位竞聘对象

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学科建设及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聘有校内岗位等级的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竞聘条件、目标任务、综合支持措施

详见重医大文〔2019〕575号文。

四、竞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附件1),须明确所申请岗位层次及本人拟完成的目标任务。

(二)院系(部门)推荐及公示

申请人所在院系(部门)需成立特聘教授岗位推荐小组,对申请人选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择优推荐:推荐小组提出审核意见,主要对其在立德树人成效、学术贡献、学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在院系(部门)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院系(部门)将《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人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

(三)专家评议

由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工作任务、预期目标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指标遴选出各层次特聘教授岗位初步人选,形成评议意见。

(四)学校审批及公示

学校人才项目推荐小组将专家评议意见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审批的人选名单将在学校及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通过学校审批并公示无异议的特聘教授与学校、所在院系(部门)签订特聘教授岗位聘用合同,聘期4年,明确聘期内待遇、配套支持、考核目标等内容。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附件1及附件2的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纸质件须同时加盖学校直属党组织及院系(部门)公章,根据疫情情况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竞聘是为充分激励校内高层次人才在特聘教授岗位上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请申请人、所在院系(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诚信承诺”、“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竞聘工作。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或终止特聘教授岗位聘用合同,同时有关工作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

(一)各临床学院可不低于校本部标准,设立特聘教授岗位,自行评审,自行负责综合支持;可申请由学校下文聘用。

(二)引进人才按引进人才办法和签定的引进协议执行。

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2019575号)详见OA系统。

联系人:彭老师 68486390 649160458@qq.com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人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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