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含各临床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中办发教科技〔2020〕2号)、《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实施“破四唯”要求,充分发挥同行评价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人才项目推荐和引进人才等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将建立“同行评审专家库”,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国(境)内外、校内外同行专家入库。
二、同行评审专家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国内校外专家原则上应来自“双一流”高校、学科(或之前的“985”、“211”高校)和高水平科研机构。
2、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推荐的国内专家(包括校内专家)应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导资格;国(境)外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非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推荐的国内专家(包括校内专家)应具有正高职称;国(境)外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者优先。
三、原则上以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推荐)目录推荐专家,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儿科学院、口腔学院、基础医学院每个相关学科推荐专家数不低于10名,其他学院每个相关学科推荐专家数不低于5名;各学科推荐的专家中应有一半以上的校外专家。其他相关单位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推荐,不限名额。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同行专家推荐工作,为学科发展、科学评价等储备和汇聚专家资源。请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同行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后,于2020年3月19日前将电子版返回校人事处。
联系人:胡美云 68485444 598904197@qq.com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同行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xlsx
校人事处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