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长期辛勤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取得了突出业绩、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获得过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加大推荐力度。
(二)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中央在渝单位按人事隶属关系,直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三)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不予推荐。担任市管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时从严控制。
(四)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在编在岗并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论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重点和选拔条件推荐候选人,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不占指标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除外)。
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19日前将《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报学校人事处。待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要求准备正式上报材料。
联系人:张老师 15213430919
附件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