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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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14日 16:50  点击:[]

各附属医院、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重点

推荐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人才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对符合条件的,参与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重点和选拔条件推荐候选人,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

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19日前将《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报学校人事处。待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要求准备正式上报材料。

联系人:张老师 68486390

附件 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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