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02日 14:37  点击:[]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医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19〕214号),现将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具体在“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专栏查阅

二、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

四、网上报名及材料清单

申请人于2021年5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2)准备1份申请材料并提交二级部门审核,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请各二级部门于2021年5月7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204室,具体材料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电子版及纸质件1份。

(二)《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件1份,表头填写内容见附件1,推荐意见由各二级部门填写,学校盖章。单位推荐意见需单独提交电子版,包括推荐内容及是否优先推荐,将本部门全部申请人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由二级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钉装订,须加盖骑缝章)。

(四)《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西部项目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请将每人的申请材料按留学基金委要求的顺序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装订,不要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各二级部门要对申请人上报材料认真审核,保证《出国留学申请表》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一致,保证材料齐全,规范。

五、注意事项

(一)留学资格有效期2021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2月31日,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间。

(二)留学受理机构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三)邀请函申报人员如需提交邀请函的,必须为外方正式邀请函,需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相关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2。应明确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全拼、出生日期等(不能只有姓名)。

2.留学身份:邀请留学身份与拟留学身份保持一致。

3.留学期限:明确起止年月,起始时间应介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工作语言、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对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8.留学单位名称:务必与系统内填报的名称保持一致,如系统内无拟留学单位名称,可按步骤申请添加(须提前完成)。

(四)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申报意向摸底调查。请各二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和条件,做好选派规划,对拟申报项目的人员及学科领域进行摸底汇总(附件2),于4月8日前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

)认真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各二级部门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确保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符合要求,尤其注意核查申请人所提供邀请函的真实性、邀请函内容是否缺失、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人近2年是否已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近5年有被录取但未派出且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淘汰处理。

)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以及回国考核,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各二级部门应合理安排录取人员的工作或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留学效益。另外,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延期、不得更改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各院系应做好拟推荐人的工作安排,确保派出率。同时,请各院系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从201811日起,指导和要求西部项目派出人员(含往年录取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见附件3),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于每年6月30日、12月2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本院系上、下半年建档立卡情况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

联系人:童作秀 联系电话:68485444 邮箱:429427860@qq.com


附件1: 《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填写内容.png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西部项目申报人员名册.xls

附件3: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docx


校人事处      

2021年4月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