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重医大校办〔2022〕173号),人事处牵头奖项包括收集省部级以上表彰、评选发展贡献奖、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服务育人奖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集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得者名单
(一)范围
1.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类奖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群团工会等领域奖项,以及其他领域奖项。表彰单位以文件或证书印章为准。除各大部委、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表彰外,扩大到国家卫计委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总工会、重庆市人社局、重庆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授予的奖项可以纳入表彰,市教委、市科委、市卫健委的学术类人才纳入表彰,包括市教委百人计划、巴渝学者、重庆市名师、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市科委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重庆市优青、重庆市杰青,市卫健委表彰的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首席医学专家等。
2.“提名奖”和“入围奖”不纳入教师节表彰范围。除中华医学会的表彰外,学会、协会的表彰一般不纳入教师节表彰范围。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3.“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得者”奖励仅针对个人奖项进行表彰。
4.“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得者”的评选不与职称、岗位聘用、人事待遇等挂钩,仅限于教师节表彰。
5.省部级表彰统计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以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若2021年已表彰,今年请勿重复申报。
(二)报送方式及材料要求
今年开始,省部级以上表彰的申报开通个人线上申报途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线上申报、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
1.荣誉类:获奖个人线上填报,并上传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以“单位+姓名+奖项名称”形式命名,格式须为JPG格式,部门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奖项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其中附属医院统一归口到医院人事处审核。汇总表纸质件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汇总表电子版、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
各有关职能部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工会、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等)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本领域内的获奖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和资格审查,并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得者汇总表》(附件1,纸质件和电子版),与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一并报送。
2.人才项目类: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学校和各附属医院人事部门收集统计,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省部级以上表彰奖汇总表》(附件1,纸质件和电子版),与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一并报送。
3.支撑材料电子版须每个奖项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单位+荣誉名称”形式命名,一个奖项如有多人,每人建立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的文件以“单位+荣誉名称+获奖人员姓名”格式命名。
二、发展贡献奖
(一)评选范围
从事过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离退休老教师、老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
2.从事教育、科研、管理工作25年以上;
3.在本学科领域内学术地位高、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为重庆医科大学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德高望重。
(三)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原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候选人。其中,附一院可排序推荐1-3名,附二院、儿童医院、基础医学院可排序推荐1-2名,其他单位推荐1名。
(四)材料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填写《发展贡献奖推荐表》(附件2表1),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并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发展贡献奖汇总表》(附件2表2)。
2.各推荐单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及电子照片1张报学校人事处。
3.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发展贡献奖+姓名”建立文件夹,同一奖项多人申报,每人建立一个文件夹。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积极推荐高层次人才到我校工作并为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出直接或关键贡献的我校在职人员及团体,主要针对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文件发布后落地的引才;为学校全职引进前三类高层次人才;院系及职能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二)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其中,个人奖项附一院可排序推荐1-3名,附二院、儿童医院、基础医学院可排序推荐1-2名,其他单位推荐1名;团体奖项各单位可推荐1个。
(三)材料要求
由申请人或团体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申报表》(见附件3表1、表2),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排序推荐,将申报表纸质件、电子版、事迹材料和有效证明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材料电子版须以“单位+奖项+姓名”建立文件夹。
四、服务育人奖
(一)评选范围
从事管理、工勤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管理人员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从事管理工作的处级以下管理干部,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敬业爱岗、业务精湛、锐意改革、甘于奉献,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管理工作中,做出群众公认的闪亮业绩或突出贡献,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3)获得校级及以上的荣誉、宣传报道者优先。
2.工勤服务人员
(1)从事服务工作的一线工勤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且工作业绩突出。
(2)服务意识强,服务热情、周到、耐心,任劳任怨,深受师生欢迎。
(三)材料要求
1.各附属医院和校本部各部门可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
2.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服务育人奖推荐表》(附件4),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的纸质件、电子版。
3.材料电子版以“单位+服务育人奖+姓名”建立文件夹。
五、其他要求
(一)报送时间:8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请勿发离线文件。2022年8月23-24日集中收取纸质件。
(二)除按上述要求填写各项目相关表格外,还需填报《申报人事处牵头奖项汇总表》(附件5)。每个部门所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最终上报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2022年教师节表彰+部门名称。
(三)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申报材料正式报送前,须在本单位进行5日公示(省部级以上表彰除外)。
(四)附属医院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五)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错报、漏保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由申报单位负责。
联系人:陈羽佳 15923240665
雷 明 15025467382
联系邮箱:1058202698@qq.com
附件:1.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得者汇总表
2.重庆医科大学“发展贡献奖”推荐表、汇总表
3.重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申报表(个人、团体)
4.重庆医科大学服务育人奖推荐表
5.申报人事处奖项汇总表
6.奖励荣誉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1-6.rar
人事处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