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补缺竞聘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2日 09:46  点击:[]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9〕12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补缺竞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缺竞聘范围与竞聘对象

本项工作启动时在编、在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竞聘条件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评价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致力突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实际贡献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本次竞聘严格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9〕1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解答(一)》(见附件4)文件执行。

三、补缺竞聘程序

(一)本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聘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1)和《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评审表》(附件2)。

(二)部门审核、推荐

1.各院、系、部指定专人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人员须在业绩材料上签字、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教务、科研、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审核业绩材料。职能部门只对总共不超过8项的代表性业绩进行审核。

3.院系岗位聘任评审小组评议、推荐

校本部及附属医院教编专业技术人员指标数由学校评审时统一掌握。附属医院卫编推荐人数在岗位指标限额内申报。

请各部门在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补缺竞聘意向人员名单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

部门审核及院系评议推荐工作应在4月18日(星期二)前完成,并将相关竞聘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上报材料具体包括附件1、2、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院系报告及申报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

4.相关院系交叉审核材料

(三)学校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公示

联系人:李泽榉  雷 明

联系电话:68486444

邮箱:46493316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个人填写).doc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评审表(个人填写)-A4版.docx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评审名册(院系部填写).xls

 附件4:政策文件.rar


校人事处  

2023年4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