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加强学术指导,增进博士后间的学术交流,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重医大文〔2019〕14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6月30日进入重庆医科大学各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含联合培养博士后),进站时间以中国博士后网络进站时间为准,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工作态度、研究进展、科研能力等综合表现进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
各博士后管理单位可独立或联合组织开展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以中期考核的形式,开展实质性的学术交流,为博士后研究工作提供学术指导、切实有效的建议和帮助。
四、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后续博士后日常资助发放、延期出站、限期出站、退站的重要依据,《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将存入博士后研究人员档案中。
五、其他事宜
(一)中期考核专家组应由博士后管理单位组织5名及以上的博士生导师、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40%)组成。
(二)各博士后管理单位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本批次中期考核,并将校本部师资博士后、普通全职博士后的中期考核表(盖章纸质版1份)提交至人事处(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203室)。
(三)博士后应于2023年7月15日前在学校博士后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结果录入;各博士后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人员名单-.xls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x
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彭老师(023-68480072)、杜老师(023-68486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