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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14:54  点击:[]

各博士后管理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现将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的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四)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五)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申报(2023年10月16日-10月28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流动站审核推荐(2023年10月29日)。

(三)学校择优审核推荐(2023年10月30日-11月2日)。

、有关要求

(一)请各博士后管理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政策,积极动员、组织博士后申报,加强管理服务。

(二)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适时对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届时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

(三)请流动站管理人员及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系统管理层级逐级审核申报人资格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完成推荐并提交,在审核推荐截止日期前可逐级驳回修改再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docx

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彭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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